建筑防火在結構設計者的印象里是建筑師和設備師的工作,所以很多人對基本的防火概念不熟悉,也懶得去了解。但隨著《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范GB 51249-2017》的發布,一下給結構設計者致命連擊, “這是啥?我是誰?怎么搞?” 規范倒逼著結構工程師去學習所謂新知識、掌握新技能。
其實建筑防火要求歷來都有,結構工程師不重視罷了 。 咀常用的《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16-2014(2018年版)》,相關的還有《建筑防排煙系統技術標準 GB51251-2017》,《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范GB 51249-2017》也頒布近三年了。因為筆者負責主持過一些項目,也參與建筑方案確定,對幾本規范常接觸、不算陌生,我就結合工作中遇到過的問題,試對其中與結構設計相關的條文談談個人經驗。
一、《建規》
建規是《建筑防火設計規范》的簡稱,這是了解相關要求的咀一步。
《建規》里主要規定建筑防火的基本要求,順序是:類別定性和確定耐火等級——整體布局和基本要求——構件耐火時限、配套消防設施要求等等。和結構專業主要相關的是“構件的耐火時限”要求,構件的耐火時限決定了整體建筑的耐火等級,可以用短板效應來幫助理解,這些內容主要在3.2節和5..1節、咀6章。
1、 構件耐火時限 :根據構件所在位置確定耐火時限,混凝土構件大部分都能滿足其要求,不必進行計算,這點可以參考附錄中構件耐火時限來對比,注意兩點。
1) 要明晰防火墻和防火隔墻的區別 ,防火墻下要有基礎或梁構件承重,主要為了保證其耐火時限要求,可以用達到同等耐火時限的厚板。輕鋼建筑防火分區的屋面設計中,按要求防火墻要出建筑屋面,亦可以在屋面內部采用防火板保護實現防火分區要求,范圍應大于防火內墻兩側各2米(這點基于個人理解)。
2)在某些審圖意見中,要求樓梯平臺短柱滿足受力結構柱的耐火時限要求,一級耐火構件,結構受力柱3.0h,樓梯間墻體2.0h,樓梯板1.5h,此時平臺梯柱的耐火時限可按墻2.0h的要求確定,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! 結構柱指主要豎向受力構件,火災發生時不能倒塌;樓梯構件是消防疏散救援用的,功能不同、要求不同。 一般200*300即可,如按結構柱3.0h要求后截面變為200*500或300*300,造成建筑開門開洞困難或者墻體加厚、有效面積降低。這 源于結構審查人員對于規范的過度解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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