鋼結構加固設計:常用的加固材料分析,
(1)原結構、構件材料的材料強度
當結構可靠性鑒定認為原設計文件有效,且未發現結構構件或連接的性能有明顯退化時,可采用原設計值。當結構可靠性鑒定認為應重新進行現場檢測時,應采用檢測結果推定的屈服強度或條件屈服點進行確定,當按現場檢測的屈服強度推定值fy確定時,其抗拉強度設計值f應取fy與γR的比值,抗力分項系數γR應取為1.2。
受有氣相腐蝕的鋼結構原構件,當其截面面積損失大于25%或其板件剩余厚度小于5mm時,其驗算時的鋼材強度設計值,尚應根據腐蝕等級乘以0.8~1.0強度降低系數。
(2)加固用鋼材及焊接材料
加固件的鋼號應與原構件的鋼號相同或相當,韌性、塑性及焊接性能應能與原構件鋼材相匹配。結構加固用鋼筋的品種宜選用HRB400級或HPB300級鋼筋,其質量和性能應符合相關國家標。結構加固用焊接材料的質量和性能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。
(3)結構膠粘劑
鋼結構加固用的結構膠粘劑,應采用以鋼為基材的結構膠,嚴禁采用以不飽和聚醋或醇酸樹脂為主成分的膠粘劑。當使用環境為常溫時,應采用I類AAA級或AA級常溫結構膠; 當使用環境有高溫時,應采用II類或III類耐溫結構膠。